关于举办第五十七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二级党校 2022/08/3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上级党组织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拟举办第五十七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能够深入了解党的历史,增强对党的认识,明晰发展党员标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立报国之志,践爱党之行,锤炼品格,端正入党动机。

二、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党校培训的学员须坚持择优的原则,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2.计划在本学期发展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班由校院两级党校共同组织。各分院二级党校负责进行培训,并组织结业考试,党校结业证书由学校党校统一发放。本学期计划发展的发展对象参加二级党校的结业考试考核合格后,还需参加学校党校另行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本学期不再纳入发展审核环节。考试内容和形式各分院可根据情况灵活处理。

本期培训班的授课方式以线下授课为主,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教师讲课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他学时可以观看教育录像片、视频会议讨论等形式进行。培训过程中,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按需培训。

本期培训班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各分院二级党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未成立二级党校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教工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将名单报送学校党校。参加培训的学员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二级党校的培训方式组织自学,党校培训结束前撰写学习心得,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四、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四史教育、党的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

3.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入党动机教育;

4.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

5.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开展“五爱”教育、学风教育、学习筑梦教育;

6.校园稳定、校园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7.形势政策教育;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108年修订)

9.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

各二级党校根据上述培训内容,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授课。

五、培训时间

二级党校培训安排:2021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填写《二级党校培训计划表》(见附件1),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表(加盖党总支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六、推荐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 120 信息工程学院 120 工商管理学院 120

艺术学院 120 经济贸易学院 120 电气工程学院 120

食品工程学院 80 传 媒 学 院 80 汽车工程学院 80

服装工程学院 80 外语学院 30 教育科学学院 30

应用理学院 30

以上分配名额是经各二级党校培训考核合格向学校党校推荐的名额。各二级党校开展集中培训时,可吸收其他积极分子参加学习,但不能列为推荐对象。

七、培训要求

1.各二级党校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指定专门同志负责学员的召集、指导、管理、考勤以及培训鉴定等工作。

2.此次党校培训,要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相结合,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成员必须带头讲党课。

3.培训结束后,二级党校须于10月12日前,将培训计划、培训总结、《二级党校推荐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党校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备案,同时提交电子版。

4.参加党校培训活动原则上不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经二级党校负责人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未经正式请假而不参加党校学习的,取消培训资格。

学校党校联系人:赵琳琳 电话:86908139

附件:1.二级党校培训计划表

2.二级党校推荐学员汇总表

3.中共88805tccn新蒲京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

中共88805tccn新蒲京委员会党校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