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党务指南 2021/05/12

为推进学院党组织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下简称“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建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着力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不断强化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进而引领学院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条 二级中心组是指以学院党总支为单位的理论学习组。

第二条 中心组成员。二级中心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党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党支部书记组成。根据情况,中心组也可安排党外处级干部及教研室主任等参加扩大学习。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分任中心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主持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集体学习采取通读原文、原著、原件;专题报告和观看录像;专项讨论及交流体会等灵活多样学习方式。个人自学每月至少保证10小时,内容原则在上述范围内,每年至少阅读2本政治理论书籍,同时做好学习笔记。

第四条 学习时间。中心组每两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次至少2小时。如遇紧急或重要学习任务,可随时安排学习。

第五条 学习内容。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规党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及校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高等教育有关理论;行政管理及领导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第六条 学习主题。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必须明确主题、指定主讲人与记录人。主讲人根据情况,事先要做好有关情况调研,拟定好发言提纲。主题的确定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理论学习与推动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单位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提高教师业务技能相结合,力争学以致用、推进工作,力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力戒空谈泛讲、流于形式。

第七条 学习要求。中心组每位成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自觉参加学习,增强学习主动。有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自行补学。中心组成员每年应撰写1-2篇有价值的学习心得体会,组长将不定期检查、抽查成员学习笔记,并将成员学习情况做为本人选先评优、组织推荐的重要依据。